答:具体到某一个项目环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或者说环境保护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环评进行把关:
(1)审批权限:国家对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从投资规模,污染程度等方面考虑,国家环保总局将项目审批权限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市级以下)。建设单位只要向环保部门咨询,任何一级环保部门的项目环评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告之建设单位应到哪一级审批。
(2)审批类别: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目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类。如果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影响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如果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污染和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如果项目对环境影响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咨询审批时,环保行政审批人员均会告之建设单位进行哪类文件的编制。
(3)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和审批类别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环评文件编制过程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之间的市场行为协商过程,任何环保行政审批人员不得指定环评单位。按照环评法的规定,环评单位必须对评价结论负责。
(4)建设单位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文件。如果环评文件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一同上报。环评文件的审批时间,“环评法” 有具体规定,但因为各级环保部门都加强了效能建设,一般都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提速了。我省环保部门审批环评文件的时间,基本上做到分别在受理之后15天、5天、2天以内将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批复意见交建设单位(需公示的项目除外)。